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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水訴   

距今五十六年前,也就是民國九年的時候,在本省中部的頭汴坑地方,又有一則傳奇性的故事,可惜因年代久遠,人事已遷,因而未能找到主角人物,筆者雖三度深山走訪,終未如願,這則故事,僅留下人們茶飲飯後的資料。

故事是這樣的,有一山居,剛好辦完喜事的第六天,該戶人家正在祭祀祖先之際,忽然從外面跑進來一隻受驚的山鹿,原來,這只山鹿是被一位獵人帶著槍所追逐,一時山鹿逃生無路,便跑進該山居的祖先神桌下躲避。

是時獵人追趕而至,便要索回山鹿,當時新娘頓覺奇怪,何以他家正在祭祖上香當兒,會跑來一隻山鹿,因此就建議翁婆不要將山鹿還給獵人。也許這只山鹿與咱們一家有什麼因緣,不然山間地方遼闊何處不去,怎會跑進我家逃生,因此我們一定要救山鹿才好。

當時,翁婆二人亦覺新娘言之有理,便不欲還鹿給獵人。

但是獵人說:山鹿是我追逐所得,雖然跑進你家,如非我追逐,山鹿亦不會出現,如果你們不還鹿,就得以相等代價購之,則我將讓鹿。

這時,獵人與山居老主人相互爭執不下,新娘只好問獵人;那麼,如要購買,究竟開價多少?

獵人說:二十塊銀圓便可。

這時新娘的翁婆一聽,心中暗道,我迎娶這門兒媳,全部才用去十五塊銀圓,為了一隻山鹿,竟要價二十塊銀圓!

翁婆二人便想還鹿,但是新娘救鹿之意甚堅,一再勸說翁婆,要設法救鹿,翁婆二人因新娘剛過門未幾,也不便推辭,因此就與獵人講價還價。

約近黃昏之際,大約講到十五塊銀圓則獵人願意讓鹿。

這時價錢已定,但是翁婆面現難色,便暗對新娘說:我家迎你過門,用去十五塊銀圓,其他尚且借貸四塊銀圓,我家又何來十五塊銀圓買鹿呢?

這時,新娘便稟告翁婆說:這倒沒有關係,只要二位老人家同意買鹿,可以不必愁無銀圓,兒媳自願將陪嫁現金十五塊銀圓,全部拿出買鹿。

當然,翁婆見兒媳之意甚堅,也就同意買鹿。

獵人得銀歸去,新娘從神案桌下招出山鹿,並且在山鹿頭上安撫一翻,鹿兒受到安撫狀似感激,輕跳幾下,便往山中遁沒不見。

一時,新娘救鹿消息四處傳遍,左鄰右舍,無不取笑新娘何以如此愚傻,竟然用如此巨款買鹿放生,尤其新娘娘家,更是責備有加,但新娘亦都不在意,任由指責。

事過二年春天,新娘已生下一個可愛男兒甫滿週歲,正值家人忙碌之際,因此將孩子放置在院中奶母車上的奶母椅上。

這時,山鹿復再出現,而且用其頭上鹿角挾起奶母椅子及孩童,在院中回轉兩圈而後,挾著孩童向外跑去。

孩童家人見山鹿偷了孩子,便大大小小都追趕出來,追趕到山外之後,忽然聽見一聲巨響,回頭一看,但見屋後高山坍落,而且覆蓋了全部的房子!

這時,孩童的家人目睹此景,方知原來是山鹿為了報答新娘救命之恩,所以藉著『偷孩子』來引誘他們一家逃出難區。

山鹿見目的已達,輕輕的將小孩放下來,然後跑向深山,隱去不見。
  
自從山難發生之後,因該地被崩山覆蓋,未受難的都已他遷,致造成該地一片荒涼,人跡渺渺。

這則感人的故事發生後,使遠近的人,都深深的體會到:走獸亦靈知,若非當日新娘一片仁心,不惜重金挽救小鹿生命,則恐他們一家亦難逃山難之厄矣。

(民國65、12、13,阿彌陀旬刊九二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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