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G0HeQ.Ngk_DXK5wi5bVgg  

文/地水火風

我的一個朋友,曾經是新加坡的一個富豪,大概有幾千億身價。在他擁有這樣身價的時候,生活非常奢侈。他吃喝玩樂享受離譜到什麼程度呢?他曾經跟我講過一個故事:有一次無聊,他到酒吧裡去,叫來很多酒吧小姐,讓她們每個人在自己身上塗油和酒,愛塗什麼都可以,然後他就把錢撒在地下,叫她們打滾,沾到身上多少, 錢就歸這些小姐多少。他就無聊到這個程度。

 讓他做善事,做好事,他堅決不肯做。他就是不愛做慈善,他覺得沒意思,沒有必要。他認為:我有能力賺來錢,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,為什麼要送人呢?

 20世紀80年代,遇到了一次很大的世界性金融危機,他生意上出了一些事情,資金周轉發生了嚴重問題。說不行,生意就像玩多米諾骨牌一樣迅速崩潰了。他從一個身價億萬的富翁很快變成了窮光蛋。

 那段時間他經常叫苦連天,要拿錢叫我念經了。他覺得佛菩薩有能力幫他挽救,只有佛有能力了,他讓我幫他修財神。

 我跟他講:沒有用了。你以前那麼有錢的時候,叫你多做一點善事你不做,現在誰也幫不了你了。

 實際上,他的家業是自己白手起家打拼出來的。他最早起步是開麵館。當他變成富豪,他第一個的想法就是讓他太太關掉那個麵館。因為很多人都知道他是做麵館起家的,所以他不希望人家看到,覺得讓別人知道他是做小生意的就很沒有面子。

 我經常開玩笑說,這就像美國大兵要扮英國紳士一樣,他就想把自己過去當小老板的歷史抹掉。這就是他過度膨脹的虛榮心在作怪。但是,他太太堅決不答應,說:“你做你的大生意,我做我的小面館。”所以她一直開著小麵館。他後來在外面花天酒地,也不回家了。

 等到他的企業倒閉,很多所謂有錢的好朋友都不現身了,沒有人願意借錢給他,最後他連自己住的房子都要被查封了。這個曾經輝煌一時的大富豪雖然對佛教不虔誠,但對我好過,以前常請我吃飯。我的一個弟子覺得可以幫幫,就出錢把他的房子給保留了。

 於是他感恩得不得了,認為還是佛弟子好。他就和我說,以前他曾經幫了那麼多的人,可當他有困難,這些人全躲起來了。其實有時候他只是想打個電話,跟以前的朋友聊聊天,可人家都躲著他。

 這個時候,他老婆那一直沒有關張的小麵館成了他唯一的經濟來源。以前他得意揚揚的時候,不屑理睬老婆,現在老婆每天指著他鼻子罵。

 以前那個滿身豪服、滿嘴霸氣的大老板樣現在蕩然無存了,生意一虧,他頭髮白了,成天衣衫不整,悶在家裡,整個精神都垮了。因為受了打擊,才50多歲,牙齒也掉了,連補牙的心情都沒有。一個大男人,每天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訴苦。

 後來我專門把他叫出來,對他說:“你登過山沒有?一般登山登得越高的人,在山上待的時間是最短的。但所有人都想爬到最高處,很多人都向往登珠穆朗瑪峰,多少人一輩子都有個願望,不管是商人還是學者,都想登到自己行業的頂峰,但是願望很難實現。

 人生其實就是在爬山,每個人都想往上爬,管他能到哪兒、哪一個營地。你雖然現在在山谷底下,但你曾經是登到過山頂的人。你見到任何人都可以自豪地告訴他們你 曾經登過喜馬拉雅山的最高峰了。登過珠峰的人,他下了山,沒幾個人知道,而他登到頂峰時的自豪感只有他自己清楚,當他說起自己曾經登過珠峰這段歷史時,那 種雄心實現、壯志大展的霸氣會追隨他一輩子。”

 “你在商場上曾經是一個頂尖的商人,為什麼就沒臉見人了呢?難道登過珠峰頂的人,都要天天待在山上叫喚‘我在山頂啦’嗎?誰都要下山的,只有下得晚和下得早的區別。你看看那些富豪,死之前不退休的也沒幾個。

 死之前不退休、跟你一樣傾家蕩產的也有很多。不管他多麼有錢,多麼有能力,最後都有進入棺材的那一天,那個時候擁有的財富、權力、家人、親人、友情……所謂的面子就都一文不值了。我們每個人可能都希望擁有財產的所有權,少有人想過,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使用權。”

 “你現在認為你的財產名分都沒了。每一個人最後,包括自己的軀殼,只是一個使用權。因為你的靈魂都要走,連這個最捨不得的軀殼都要完了。我們認為它是我們的財產,連它都要歸還,這種所有權實際上通通不是我們的,你我只不過是使用者。所以不要在乎你擁有權的問題,要在乎的是你有沒有曾經使用過它,在乎過程。”

 “我為什麼和你交往呢?就是覺得你雖然目中無人,不太懂得感恩社會,但是你把手下的員工照顧得很好。你白手起家,而且在事業上達到了最高峰,這就是你最大的成功,這是你的智慧財產,這種財產取之不盡、用之不完,為什麼不好好用它,反而天天在家怨天怨地?還是要怨自己。”

 “為什麼你那些朋友最後都離你而去了?你跟他們不是用心去交往的,你只不過是用酒杯跟他們交往的,不過是用金錢跟他們交往。如果是你用心交往的人,就像我那個做手表的弟子一樣,當你有能力的時候,他根本跟你不相干;但在你沒有能力的時候,他會過來幫你一把。這就是用心交的朋友。你以前交朋友,有自己本身為人處世的問題,跟別人不相干。”

 後來,他干起了自己認為最快樂的事——賣水果。因為他太太賣面,他就找個車子在面館旁邊賣水果。現在賣得不錯,最大的改變就是每個月還寄幾千塊新幣(新加坡元)給我,讓我幫他做善事。

 他說:“現在發現,用自己的雙手一點一點賺來的錢,拿去給需要幫助的人,感覺真是好。而且我天天接觸的都是那些和我一樣賣水果的人,跟他們聊天,不像以前那樣都沒有人理我。”

 他現在覺得,做善事的人很快樂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果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